「車禍薪資賠償」是當車禍發生,救濟被害人因傷暫時或永久無法工作,面臨個人或家庭生活上的經濟危機時必須爭取的。每年都有許多人因為車禍死亡或受傷,在車禍賠償中,藉由車禍薪資賠償不僅能補足車禍後的工作損失,也包含因車禍失能的勞動力減損賠償。
請求車禍工作損失賠償,可以透過和解、調解,或是提起訴訟的方式,捍衛自身權益。在請求車禍賠償薪資的過程中,建議聘請律師協助車禍薪資賠償計算,以及整理相關證據與準備訴訟文件,並與對方進行協商或法庭對談。
本文將詳細說明車禍薪資賠償相關情況,包含車禍薪資賠償項目、求償方法,以及有哪些需準備的車禍薪資證明。
車禍薪資賠償主要是針對,因車禍發生所造成的身體損傷,導致被害人無法在短時間或長期下維持工作狀態,進而產生之工作損失。
在車禍賠償上又可區分兩大類:「不能工作的薪資損失」及「勞動力減損的薪資損失」,以下分別說明,並檢附所需的車禍賠償薪資證明:
★所需文件:在職證明,以及過往的薪資單。
此項損害賠償的必要條件為,被害人在車禍當下是有工作的,車禍薪資證明單的主要用意在於,確認受害者休養期間,可以請求多少車禍薪水賠償。
需要注意的是,若被害人是從事業務類型的工作,每月薪資會因為獎金數額不同而有較大差異,則在進行車禍薪資賠償計算時,將會有較多爭議,建議尋求專業車禍律師協助。
★所需文件:診斷證明等醫療文件。
此項損害賠償須提供由專業的醫療團隊檢查,並開立證明確認影響程度與範圍。旨在賠償被害人因為車禍緣故,導致自身出現難以治癒、永久性的身體機能傷害,進而無法維持原先工作狀態。例如:肢體殘疾、失聰、失明、無法久站等。
通常車禍後,關於車禍薪資賠償的情況有兩種:
在車禍事故發生後,無法立即回歸工作者,可以申請前述車禍薪資賠償中,不能工作的薪資損失,須提供診斷證明,以確定醫生建議之休養期間;若車禍後的傷勢導致身體機能受損,永久無法回歸原先工作者,則申請前述車禍薪資賠償中,勞動力減損的薪資損失,須提供專業醫療團隊檢查證明,內容包含確認影響程度與範圍。
在此狀況下,公司基於勞基法應給予車禍薪資賠償,而車禍薪資賠償計算方式與金額,通常會依據與保險公司或肇事者的協商內容。
有些情形之下,肇事者會主張被害人並無薪資損失,進而主張損害填補原則而無須賠償。但受害者也無須驚惶,根據過往的訴訟案例 (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重上字第 914 號民事判決),受害者可以主張公司所給付的薪資,為保護受僱人並非減輕肇事者的罪責。因此,兩項車禍薪資補償並不可相提,並論進行抵銷。受害者仍可向肇事者要求全額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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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訴訟中,若被害人主張肇事者要進行損失賠償,則被害人須主動提出證明並詳述肇事者「造成何種損害」以及「損害的賠償金額應為多少」。舉證進行詳述說明即為受害者的求償舉證責任。
須特別注意的是,若受害者只能提供公司所開立的證明,而無法再提出除公司文件外的其他證明(如銀行薪轉存摺明細、勞保資料等)。即使公司文件上記載詳細(如入職日期、職位、薪資額度等),仍有可能被法官判定為舉證不足。
如果工作是較難以提出收入證明的職業,如:流動夜市攤商、自營小吃店等。因難以進行車禍薪資證明舉證,法庭又無法聽憑口述時,車禍賠償薪資大機率會以最低基本工資作為每月收入衡量。
其次,若工作性質為業務類別,每月會因獎金多寡等而有波動。則可依據某特定期間內的月平均薪資作為收入金額衡量。舉如,4~6月的薪資收入總額為12萬,則以每月平均薪資4萬為計算基礎。
不行,若要主張車禍薪資賠償,必須提出在職證明與薪資轉帳證明等,若是待業中,可能無法提出相關證明。
若因車禍導致身體狀態不佳,在薪資收入上大受影響,而肇事者卻以車禍保險理賠或就職公司已付相關賠償等理由,不願意給付車禍薪資賠償,可尋求專業法律諮詢協助,計算賠償金額並蒐集相關證據後提起訴訟。
可以請對方提出證明文件並說明金額計算由來。如:薪資明細表、在職證明、診斷證明書等。
可向保險公司提出車禍賠償薪資證明文件,如:在職證明、薪資明細表、醫療報告等,證明車禍所造成的薪資收入損失。若被保險人因車禍而無法工作,保險公司通常會根據被保險人實際工作收入進行補償。
車禍事故發生後,仍能正常工作且領取薪資者,依據車禍的侵權行為主張的是損害填補原則,因此無法申請額外的車禍薪水賠償,由於受害者並無因車禍而失去薪資收入。
車禍薪資賠償是車禍求償的一環,但不是全部。除了車禍薪水賠償,常見的車禍賠償項目有:
必須注意!車禍刑事過失傷害的追訴期為6個月,而民事賠償請求權時效則為2年!因此,若請求車禍賠償薪資不順利,或是車禍薪資賠償計算需要協助,一定要記得把握時間尋求法律諮詢或律師協助,避免讓自身車禍薪資求償的權益隨著時間淡去!任何車禍薪資賠償問題,歡迎來電諮詢模範律師0985599797,或是加入LINE諮詢由專人為你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