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護權轉移如何辦理?監護權是法律上賦予父母,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,但是當協議離婚後,卻發現另一方對於孩子疏於照顧,或是無力照護子女時,可以聲請改定親權,有效維護子女權益,不必再乾焦急!
監護權轉移祖父母可以嗎?監護權轉移程序有哪些?一般來說,監護權轉移可分為雙方協議,或是向法院提出訴狀聲請。如何讓監護權轉移順利進行、需要攜帶哪些資料文件呢?就讓模範律師法律諮詢一一說明!
監護權是指,對未成年子女的照顧和教育的權利和責任,也被稱作「親權」;法律上,監護權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。
監護權的內容包括:住所指定權、養育保護權、合理管教權、子女財產管理權和子女行為決定權;監護權賦予父母,能決定孩子的生活方式,和教育方向的權力,但同時需要負責其日常的照顧和保護。
比較項目 | 監護權 | 扶養權 |
定義 |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的照顧、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。 |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。 |
離婚影響 | 在父母離異或分居的情況下,可能區分為單獨監護或是共同監護。 | 不受離婚影響,即使失去監護權也需履行,例如提供扶養費 |
期限 | 監護權年齡以民法規定之成年歲數為主 | 與監護權相同 |
監護權轉移,根據民法第1055條之規定,若監護權人對於未成年子女,未盡保護議教養義務或有不力於未成年子女之行為時,他方、未成年子女、主管機關、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,得為子女之利益,可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。例如:虐待子女、不當管教、對孩子心理發展有不當影響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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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護權轉移的出發點,多是為了子女本身的利益著想。當發現目前擔負監護權責任的一方,未能履行對孩子的保護和教育義務,孩子未受到妥善照顧,如家庭暴力、嚴重的保護和照顧疏忽,以下5種身分都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,也就是監護權轉移:
在法律諮詢實務上,也有遇過父母親「只生不養」:對子女不聞不問、未盡照顧與教育責任、不曾負擔撫養費用等情況,若是發生這種情況,身為未成年孩子的家屬,能不能申請監護權轉移呢?
監護權轉移祖父母、監護權轉移姑姑是否可行,得依民法第1094條規定:當父母均不能行使、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,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,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,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:
如何辦理監護權轉移?監護權轉移程序可以分為兩種:雙方協議移轉和監護權轉移訴訟。兩種監護權轉移手續以下說明:
若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均同意變更監護權,只要用書面約定監護權轉移即可,再親自至戶政事務所,進行監護權轉移辦理登記事宜。
辦理移轉監護權要攜帶:戶口名簿、雙方身分證、印章以及監護權變更約定書。
若父母雙方,對於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轉移未有共識,想變更監護權就需撰寫書狀,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之訴訟,並於訴訟中,提出證據說明聲請轉移監護權的原因。
監護權轉移訴訟程序為:向法院提出訴訟,並繳交費用→進行調解→若調解失敗,則進入民事訴訟。
於民事訴訟時,建議蒐集對方未盡照顧小孩的事證(如暴力對待、不良嗜好等),和自身能給孩子最佳利益的證明(如經濟能力優於另一方),並委任民事律師或尋求法律諮詢協助,以爭取監護權轉移訴訟的最佳結果。
根據民法第1055-1條,法院判斷轉移監護權時,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,審酌一切情狀,尤應注意下列事項:
一、子女之年齡、性別、人數及健康情形。
二、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。
三、父母之年齡、職業、品行、健康情形、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。
四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。
五、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。
六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。
七、各族群之傳統習俗、文化及價值觀。
一般來說,聲請監護權轉移需要提出具體的理由和證據,證明目前的監護權人在教養上的不當行為、妨礙他方行使親權,或其他對子女不利的行為;監護權轉移的訴訟過程,有比較複雜和困難。因此,若想聲請監護權轉移,建議要尋求專業民事或法律諮詢協助。
若是父母雙方協議監護權移轉,則雙方只需透過簽訂書面協議,並於戶政機關為變更登記即可;若是為非協議離婚,或單方面聲請監護權移轉,則需撰寫書狀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訴訟,由法院裁定。
可從各縣市的戶政事務所網站進行下載,或是內政部戶政司- 戶政各項業務申請書下載 -提供各種戶政相關的申請書表格,包括委託書、同意書、約定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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